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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局四措施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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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是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省局要求从四个方面入手,切实提高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一是全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完成统计专网改造和线路提速项目,提升省到市网络带宽,建立县、乡虚拟专网通道,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网络连通。完成省到市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部署省到市网络管理系统,规范网络资源管理,加强网站建设,强化网络应用和服务功能,构建省市两级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继续推进联网直报工作,初步建立省级统计快速调查直报数据中心。 二是全面推行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制度。首席统计员制度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工作难度大。全省各地将按照省政府和省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联合人事、编制部门,抓好首席统计员的选聘,配齐、配强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和辅助统计员,积极为首席统计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首席统计员业务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开展首席统计员工作考核,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继续开展基层统计人员培训。2010年将在安庆等6市举办6期培训班,培训乡镇(街道)、开发区统计人员750名,并将《统计法》、人口普查和人口统计列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实现全省乡镇统计人员基本轮训一遍的目标。加强与高校合作,选派新任统计局长、中青年业务骨干参加进修,提高业务水平。举办新任市县统计局长培训班,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县级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开阔视野,提升能力。认真做好全省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认定及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四是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备案程序,严格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努力提高审批的时效性与科学性。积极帮助部门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加强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完善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信息共享制度,研究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考核督查制度。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努力完善统计制度,扎实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及时提供统计资料,切实提高统计能力和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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