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统计局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9年2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景宁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办公室、人教处、综合处、政法处、计算中心、培训中心、财基处、监察室、考核办、机关党委等处室负责人组成,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局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计算中心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由局办公室、综合处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调研。我局先后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国家统计局等单位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
2.开展集中培训。我局连续举办2期培训班,分别对局机关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全省各市统计法制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
3.广泛讲解《条例》。局信息公开办的同志多次到有关处室讲解《条例》、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并利用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组织收看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杨学山副主任做的《条例》辅导讲座。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安徽省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有关原则,编制单位代码,按照统一编码规则,组织处室信息联络员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2.强化指导督查。局编制工作小组督促各有关处室明确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从局办公室、综合处、计算中心等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通过网站动态公布最新进展情况。
各处室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并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或办事流程图,经审核后上网发布。具体的做法是绘制、发布了完整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流程、涉外社会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流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工作流程等行政职权流程图。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转发了《国家统计局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学习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安徽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安徽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安徽省统计局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采取宣传橱窗、现场咨询服务、“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发布会、社会公示等措施,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ahtjj.gov.cn/xxgk/XxgkWeb/index.aspx),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共4个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公开”、“规划计划”、“招投标信息”、“公告和新闻发布”、“统计资料”、“统计制度”共12个子栏目。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在我局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与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省政务公开办和省经济信息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通知》后,我局及时对政府门户网站与“分布式”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发布平台的技术整合,实现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的数据互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部门动态”、“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等栏目内容与门户网站的“省局动态”、“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等栏目内容同步更新,解决了“两张皮”和重复录入问题,保证了门户网站信息与政务公开平台信息的一致性,方便信息的及时更新。
3.建设信息查阅场所。按照《条例》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在办公场所设置局档案阅览室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便公众查阅。
4.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局还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方式,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办公场所的宣传橱窗上适时公布我局当前开展的重点工作,如大型普查的宣传动员、知识问答等。通过制作多媒体查询系统,在“两会”现场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通过电台的“政风行风”热线宣传统计工作,并与听众进行互动交流,回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采取在线视频转播的方式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接收新闻媒体采访,今年共召开6次新闻发布会。
六、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1.开展广泛宣传。结合“省(市)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通过网上互动、以及在办公场所橱窗上的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
2.加强经验交流。局政务公开办通过内部工作网信息发布、向省政务公开办和国家统计局报送专题信息、召开信息联络员会议等多种方式,宣传介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各类信息8233条,其中,“机构领导”和“机构设置”栏目发布信息31条,占总数的0.38%;“部门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762条,占总数的21.40%; “业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2条,占总数的0.27%; “招投标信息”栏目发布信息17条,占总数的0.21%;“公告和新闻发布” 栏目发布信息62条,占总数的0.75%;“统计资料”栏目发布信息6280条,占总数的76.28%;“统计制度”栏目发布信息24条,占总数的0.29%。目前,政务信息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1-2个工作日。
我局共受理网上信息公开申请4条。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统计数据,其中,已经主动公开的1条,占总数的25%;可以依申请部分公开的1条,占总数的25%;不属于我局掌握的2条,占总数的50%。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及时回复(附依申请公开案例)。
在此期间,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在工作中,我局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积极向省政务公开办报送工作动态等信息,政务公开交流第10期和第14期刊,宣传报道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指出:“省统计局的政府信息编制工作进展良好”,“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为方便公众查询使用统计数据,增设统计资料等栏目,并已发布近年来的月度主要经济指标”。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在今后的工作中, 我们将在做好、做深、做细、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深化公开效果,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纳入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